出租房屋是我們生活中很常見的行為,但兩名騙子利用其中漏洞,用簡單的手法,就成功騙得房主和租客的信任,在一個月內頻頻作案,騙得6萬餘元。昨日,金牛區人民法院公佈了這起典型案件。
  網上租房 遭遇假房東
  急於租房的劉先生在“58同城”租房網上看到一條信息:清江東路某房屋每月房租1450元,對比之後覺得價格比同類型房子要便宜100多元,就聯繫了網站上的聯繫人王某。看房後,劉先生覺得很滿意,當即和“房東”在該房間內簽訂了合同。
  雖然對方要求一次交一年的房租和押金,考慮到價格便宜一年可以省一兩千,劉先生爽快地交了房租和押金共18500元。
  第二天上午8時許,當劉先生喜滋滋地搬家時,才得知和他簽合同的不是房東,而是和自己一樣的租客。
  租客偽造房產證 騙得長租款
  案發後,警方很快在西安將涉案的董某抓獲,王某隨後自首。
  據董某交代,此案件的作案手法是他想出來的。去年7月初,董某在趕集網上看到一條出租房屋的消息後,前往成都市金牛區銀沙南街28號某處住房和房東簽訂短租協議,並向房東支付了2000元人民幣。房子到手後,董某立即將該房屋掛到相關網站進行招租。當不知內情的李女士打電話詢租時,董某謊稱自己是該房屋所有人,且商量好一年的租金為18000元並且需要一次性支付。
  一次性交一年的房租,李女士有些不放心,向董某索要房產證,董某慌稱沒帶在身上,當天晚上,董某就利用網絡偽造了一張該房屋的房產證和假身份證,騙得李女士信任,得到18000元現金後消失。
  法官提醒認清證件真假
  近期警方在短短一個月內,接到4起類似報案。調查發現前兩起都是董某單獨作案,第三起董某帶王某一起作案。董某離開成都後,王某在成都單獨作案。
  法院認為,董某、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在簽訂、履行合同的過程中,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,其中董某騙得款項數額巨大,王某騙得款項數額較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。
  最後,法院認為董某犯合同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王某犯合同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。並退賠當事人錢款。金牛法宣 成都晚報記者 陳剛
  法官提醒
  不論是出租房屋的房主還是租賃房屋的租客,都應該查驗對方的證件真假,最簡單的辦法是向物管核對,或者向警方查詢,房產證也可在網上查詢,避免上當受騙。  (原標題:剛租了套便宜房子 轉身發現房東是假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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